2020-10-26 17:19:04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36.C【解析】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过程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村民名单公布、候选人提名、投票、公布结果。故选项C不属于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必经环节。
37.D【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5年,可以连选连任,并无特殊限制。
38.A【解析】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选举由村民会议或各村民小组推选组成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法律规定,在本村1/5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的要求时,村民委员会应当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
39.D【解析】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这主要属于民主管理方面的具体职能。选项D正确。
40.A【解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有1/10的村民提议,就应当召集村民会议。本题中小王如果从中联合45名以上村民的提议就应当召集村民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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