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0 09:01:07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21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考试设置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0月31日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20年11月1日
上午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下午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下午14:00—17:0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二)考场设置
此次考试只在兰州设置考点。具体考试地点最终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考范围及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报名条件规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
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避免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造成冲击,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肃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现居住地不在甘肃的考生,将可能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