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4 09:39:43来源: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考试实施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监考手册》和《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有关要求,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工信等部门密切协同,认真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准备工作和考点考务工作人员临考培训,细化考点考场防疫举措,严格防疫措施,切实加强考场一线管理、规范考场执纪,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应试人员应试时,应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河北健康码”显示为“绿码”且体温正常(37.3℃及以下)方可参加笔试),全程佩戴口罩(入场照相时应摘下口罩),具体可参考《河北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
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八、收费标准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按照人社厅函〔2015〕278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笔试费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6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0元(其中代国家收取15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根据人考中心函〔2019〕41号和冀价行费[2013]5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9元(其中代国家收取考务费每人每科19元),报名费每人10元。
九、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请在组织报名过程中及时通知考生。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十、社会监督
我省职称考试工作监督举报电子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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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2日
原标题:关于做好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rsj.lf.gov.cn/ecdomain/framework/lfrsjweb/membgomjalafbbodjllpkcmeceemihmh/lfngejofbaeobbodli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