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9 09:36:30来源:广东人事考试网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30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30号)要求,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该项考试,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题型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试题题型 | |
10月16日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中级) | 客观题 |
10月17日 | 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初、中级) | 客观题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 (初级) | 客观题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 (中级) | 主观题 | |
14:00-17:00 | 社会工作实务 (高级) | 主观题 |
(二)考试地点
此次考试在21个地级以上市均设置考区,考试详细地址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2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级别分为“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三类。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
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指的是“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