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0 09:42:34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八、联系方式
(一)考试咨询电话: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
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
(二)报名资格咨询:省民政厅,电话:65313006。
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3.电子发票代开申请
4.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附件1
2021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时间安排表
(考试日期:10月16日、10月17日)
考试时间 | 考试科目 | |
10月16日 | 14:00-16:00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10月17日 | 9:00-11:00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
14:00-16:00 |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14:00-16:30 |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14:00-17:00 |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一、基本信息
(一)办事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
(二)报考人员信息
报考人员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登记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
二、告知内容
(一)证明事项名称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
(二)设定证明事项的依据
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10号)
(三)证明的内容
报考人员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免试部分科目条件中关于学历、专业、学位、专业工作年限,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方面的要求。
(四)承诺方式
报考人员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海南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
未选择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须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五)核查
考试组织机构依据报考人员作出的承诺为其办理报考相关事项,并综合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的承诺信息进行核查。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考试组织机构对待核查人员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责任编辑:dly4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