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10 09:42:34来源:海南省民政厅
(六)不实承诺的责任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凡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处理,包括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通知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报考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相关义务
报考人员须本人按照考试报名操作流程完成报名操作,填报和提交的信息应真实、客观。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的有效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任一有效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报考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考试和考场管理相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和监督,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报考人员在考试过程中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承诺书公开的形式、范围、时限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等规定,考试组织机构、考试主管部门将根据事前、事中、事后核查情况,通过对外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告知承诺书全部或部分签署人员名单、所签署告知承诺书全文或部分文本,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三、报考人员承诺
本人已认真阅读本告知书,对承诺内容及不实承诺的责任已充分知晓,同意遵守相关事项规定和履行相关义务。在此,我郑重向考试组织机构承诺:本人符合本项考试报名条件,填报和提交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客观,愿意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
报考人员签名: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序号 | 姓名 | 手机号码 | 报考科目 | 缴费金额 | 缴费日期 |
例 | 张三 | 13888888888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888.88元 | 2021.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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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考试名称 | 级别 | 专业 | 考试科目 |
038.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 02.助理社会工作师 | 01.社会工作 | 001.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 |
002.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 |||
03.社会工作师 | 01.社会工作 | 003.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 | |
004.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 |||
005.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
04.高级社会工作师 | 01.社会工作 | 006.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
原标题:关于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海南省报名工作通告
文章来源:http://mz.hainan.gov.cn/smzt/0400/202108/3d3c6a3c21a5443688476e64075c6f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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