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14 14:48:31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56. 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失业保险基金的内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故本题选B。
57. D【解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1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这些情形包括:(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58. B【解析】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其比例为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工资总额的6%,职工缴费率为本人工资的2%;养老保险也是单位与职工个人共同缴纳。
59. A【解析】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丁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60. C【解析】在社会保险关系的接续方面,《军人保险法》规定,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实现就业或者军人退出现役时,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将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和相应资金转入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应的转移接续手续。军人配偶在随军未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与其在地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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