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8 17:43:48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精神,以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要求,现结合我省实际,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考点
考试定于6月18日至19日进行,具体时间和科目为: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中级)
6月18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6月19日9:00-11: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高级)
14:00-17:00
考点设在各市(含义乌市,下同),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
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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