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20 16:13:20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原北京市人事局、原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北京市民政局《关于贯彻执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发〔2008〕26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北京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13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22号)精神,现将北京地区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范围
考试报名严格执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北京地区的报考人员方可在北京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设置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设置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3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3个科目;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设置《社会工作实务(高级)》1个科目。
三、报名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2.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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