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2 14:59:58来源:辽宁省人事考试局
(二)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1. 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 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 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学历学位。
(四)报名条件中,社会工作是指: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的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专业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到2018年年底。
(五)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参加我省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考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请首次使用该平台报考的人员先完成注册(一次注册可报考不同考试项目),再按流程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具体要求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常见问题栏目的“考生报名照片要求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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