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4 09:09:59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二)针对伤害妇女行为的干预
1.针对妇女的婚姻暴力
(1)婚姻暴力的概念
(2)婚姻暴力的一些特征
受虐妇女综合征:长期遭受婚姻暴力的妇女具有一些共同的特征,称之为“受虐妇女综合征”其特征是:低自尊,认为自己应该对施暴者的行为负责,有严重的罪恶感和心理压力,并带有身心疾病,相信除自己外没有人能够帮助自己解决问题。
暴力循环论:婚姻暴力是有规律的,呈现出周期性循环发生的特征,分为愤怒情绪积蓄期、爆发期、道歉、宁静、爱、喘息期等不同阶段,有时也被人们称作“螺旋状”的暴力。每次暴力不仅有周期而且深度也相同。
(3)对婚姻暴力的理论分析
2.拐卖妇女
3.针对妇女的性骚扰和性侵害
4.针对妇女暴力的干预原则和策略
(1)干预原则
①关注受害妇女的生命安全。
②接受受害妇女描述的问题而不是责怪受害者。
③尊重受害妇女的人格独立,提升她们的自信心。
④与受害妇女建立信任、真诚的专业关系。
(2)干预策略
①促进相关立法及法律完善。向有关机构及其领导者、决策者进行倡导、宣传、培训;开展国际合作、政府和非政府组织间的合作;建立和完善对受暴妇女的社会救助机制;向大众进行重视妇女人权的宣传和教育;倡导社会树立尊重妇女的良好社会氛围。
②为受暴妇女提供各种形式的服务。开设妇女心理辅导、法律咨询等热线,对受到性骚扰、性暴力、性侵害的妇女进行心理上的帮助、个案辅导。
③建立受暴妇女支持小组。小组成员发展出自己主动参与反暴工作和唤醒社会的理解和关注;建立对施暴人的干预机制,不仅从法律上更是从思想认识上使其认识到如何尊重妇女,制止其暴力行为。
④开展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综合干预行动,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从公检法、司法、城市、农村、医院、妇联等领域进行研究、行动、倡导立法等形式综合干预,建立多机构合作的反对针对妇女暴力的机制。鼓励和支持建立为受害者服务的专业机构。除了上述的婚姻暴力、拐卖等暴力外,还有对妇女以及女童的性侵犯、对从事商业性性服务的妇女的剥削和暴力等,这些已经引起社会的关注,也开展了一些服务,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一个成熟的服务领域。
(三)对流动妇女和留守妇女的服务
1.针对流动妇女的服务
2.留守妇女的问题
(四)针对妇女的生殖健康的服务
1.妇女生殖健康的概念
2.干预的原则
(1)妇女是生育的主体,而不是客体。
(2)妇女主动参与健康计划的制订和实施,而不是被动的承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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