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17 16:47:14来源:
2、上海政法学院培训部(普陀区三源路 175 号 B 座 201 室)
审核(咨询)点代码:6363
咨询电话:、
3、上海青年干部管理学院培训部一号楼 1004 室(虹口区西江湾路 574 号,近广中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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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华东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梅陇路 138 号,近天等6 路)
审核(咨询)点代码:2802
咨询电话:、
现场审核时须对报考条件所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进行审核,请考生下载打印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表,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后,按规定的日期和要求,携带报名表、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非本市户籍人员提供) 、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网上报名时选择的审核(咨询)点办理相关手续。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对符合报考条件者收取报名表原件和其他资料复印件。
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 在现场审核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 (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现场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 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 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于 4 月 13 日(9:30-16: 00)按照现场审核要求携带残疾人证以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前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 号内 40 号楼一楼业务受理大厅,近桂林路)进行现场审核,并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和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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