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08 15:54:09来源: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五)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应届毕业生,在现场审核时应提交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
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现场审核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考虑到本专业工作的特殊性,持有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残疾人证二级低视力(或严重于二级)报考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务必于4月16日(9:30-16:00)按照现场审核要求携带残疾人证以及相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前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内40号楼一楼业务受理大厅,近桂林路)进行现场审核,并申请使用专用考场和借助读屏软件参加考试。
考生应对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用人单位对考生报考条件和提交的报考信息应认真审核,并对报考意见负责。报名审核后及考试后还将对考生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复核,对提交信息不实、伪造报名资料等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以及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将按照相关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和《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考试诚信档案库、向社会公布,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等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六)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人员应于现场审核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审核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审核通过,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如超过48小时未审核,请考生及时联系审核(咨询)点确认审核事宜。查询核对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8日16:00。
(七)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2019年6月18日10:00-6月20日16:00在报名网站(或)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相应的现场审核(咨询)点联系。
(八)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责任编辑:柳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