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0 14:02:12来源:平阳县政府信息公开
各有关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参加2019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平民【2019】25号)文件要求,对2019年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给予1000元(初级)、2000元(中级)的一次性奖励补助。补助金分两批发放。第一批补助在2019年发放,其中初级 159 人,中级 7人,补助金共计173000元。该项补助费用在“三社、公益创投”项目中支出,款列“用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支出”预算指标,确保专款专用。
附件:第一批发放名单
平阳县民政局
平阳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阳县民政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4日印发
原标题:关于下拨2019年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奖励补助的通知(第一批)
文章来源:http://xxgk.zjpy.gov.cn/art/2019/12/5/art_1404840_40758674.html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