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15 17:06:42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四、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阶段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全部考生需在报名后于2019年4月8日9:00至19日16: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缴纳考务费,否则报名无效。
(二)全部考生报名各时间阶段安排与具体要求如下:见附件
(三)考后现场资格复审的办理
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需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查询资格复审通知。具体复审办法另行通知。
(四)考试费用
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125号文件精神,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
客观题每人每科56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0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考生可于2019年6月19日9:00至21日24:00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示: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考试,缺少任一证件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试成绩公布
(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9年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18号),考试成绩将于2019年8月底公布,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址为)成绩查询栏目查询。
(二)考试成绩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试成绩公布后30日内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河西区黑牛城道40号)服务大厅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
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三)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后,合格证书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并发往各地,由于收到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网址为)通知公告栏目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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