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8 11:42:14来源:前锋区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驻区各单位:
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0日至11日举行,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9日。为培育我区社会工作人才,提高我区从事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现就做好考试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包括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三)高级社会工作师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文件精神,报名参加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3.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解释为“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和已经取得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人员”;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考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及台湾居民可以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二、激励措施
(一)考前培训
区民政局邀请社会工作领域内的专家对全区报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提高全区考试通过率,进一步壮大我区社工队伍。
(二)激励政策
1.根据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奖励实施方案的通知》(前区民〔2022〕63号)文件要求,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给予1000元奖励;取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资格证书,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每个等级的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奖励只能申请一次,奖励最高累计6000元。
2.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待遇保障制度的通知》(前委办〔2021〕75号)文件要求,对城市社区工作者获得全国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的,分别按照每月100元、200元、400元标准给予补贴。
3.根据区民政局、区人社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广安市前锋区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前区民〔2018〕326号)文件要求,具有公益服务、社会福利职能的事业单位设置或开发相应的社会工作岗位,在聘用社会工作专业技术岗位时,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人员,通过聘用(任)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
三、相关要求
(一)具体报名时间、要求、考试时间和科目等以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通知为准。
(二)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报考工作,广泛宣传发动,按照区委城乡基层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五大工程”深化“五社联动”工作方案》(前委基治办发〔2023〕1号)文件要求,组织社区工作者、网格员、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从业人员等符合条件人员报考,特别是政法、司法、教育、卫生健康、公安、退役军人事务、工青妇残等领域要加强宣传,不断扩大我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考人员规模。
(三)请各地各部门于2023年4月13日和4月19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地本部门报考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报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联系电话:6971779;QQ邮箱:2513234919@qq.com;前锋区社工考试群:1079394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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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安市前锋区民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f.gov.cn/qfqrmzf/c100381/2023-04/07/content_a962bd7d05134c6a9252e4fe6a17fff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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