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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号)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人社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链接):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2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
根据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号)规定和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19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
根据湖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襄阳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度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认定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驻区各单位: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10日至11日举行,报名时间为4月7日至4月19日。为培育我区社会工作人才,提高我区从事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现就做好考试有关工作通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各大专院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 〔2023〕19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总体要求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