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15 16:16:41来源: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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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农垦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将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成绩管理办法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分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2个级别。助理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设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
二、报名
凡符合原人事部、民政部《关于印发<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1号)规定报名条件(详见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报考条件”栏目)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www. (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考生须在文件规定时间内(详见附件)完成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网上缴费等全部报名流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资格审查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无效。考生操作流程请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的“考试安排”栏目查询(注意:上传照片要求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背景为红、蓝或白色,供打印准考证及办理证书使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28号)规定,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31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35元。
报名结束后,省人事考试中心将按每名考生报名费15元下拨各市(地),作为组织考试报名费用。
(责任编辑:马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