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23 21:10:42来源:富宁县人民政府
社会工作师考试交流群 498863404 | 官方微信“sqgzzks"
报考指导 | 社会工作实务 |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 |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 考试题库
2017年各省社会工作师报考时间节点 | 报名入口 |2017社会工作师考情解析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10号)文件精神,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定于6月17-18日进行。为切实做好我县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3月22日—4月10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6月17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6月18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3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三、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联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或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参加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一)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参加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除符合上述㈠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责任编辑:jz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