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08 09:38:21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1、C【解析】本题考查遗嘱的撤销。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有公证遗嘱的,以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后立的遗嘱为准。
2、B【解析】本题考查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女婿。夫妻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相互继承权。在甲死亡时,乙和丁都不是其合法配偶,不能参与甲的遗产继承。子女是与父母血缘关系近的直系亲属,依法享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继承法》所指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题中,应该由丙和戊共同继承甲的遗产。
3、C【解析】本题考查社区矫正职责分工。司法行政机关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其中,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
4、C【解析】本题考查一次性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
5、C【解析】本题考查一次性抚恤金。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其遗属在应当享受的一次性抚恤金的基础上,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抚恤金: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5%;获得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增发30%;立一等功的,增发25%;立二等功的,增发15%;立三等功的,增发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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