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1-02 19:08:26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为加强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规范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行为,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国家人事部、民政部在2006年联合发布关于《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2008年6月28日,全国首次社工资格考试举行,迄今为止社会工作师考试实施已有9年了,经过考核成就了大批优秀社会工作师从事到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工作之中,为服务社会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下面中公小编将为有志于从事社会工作师的考生,就大家为关注的2018年社会工作师(初级+中级)考试所涉及的相关问题进行详细解读:
一、报考条件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2 年;
3.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4.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5.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社会工作师(中级):
1.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 6 年;
2.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4 年;
3.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 3年;
4.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 1 年;
5.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6.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 2 年。
二、社工应具备的职业能力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
1.熟悉与社会工作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行业管理规定,掌握基本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
2.能够与各类服务对象建立专业服务关系,对服务对象的问题做出预估,制定服务计划和服务协议,独立接案、结案并提供跟进服务;
3.能够根据服务计划,运用专业方法和技术协助服务对象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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