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0 11:46:03来源:贵州人事考试网
六、考场设置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考场统一设在贵阳市。
七、成绩查询及证书发放
各项资格考试在统一网报平台发布成绩,请考生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并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卷面总分60%的考生请于成绩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持毕业证、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及复印件到贵州省民政厅进行资格复查,联系电话,复查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特别注意: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记为考试违纪。
八、关于考生信息修改
应考人员申请修改信息按照《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45号)执行。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贵州省民政厅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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