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3-29 16:34:45来源:广州人事考试中心
7.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7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8. 考生如需订购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考试用书请登陆 查询,联系电话:、。
六、成绩公布和成绩复核
(一)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划定
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考试成绩计划在2018年8月10日前公布,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具体公布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合格标准线以国家划定的标准为准。
(二)成绩复核
考生对个人成绩如有疑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5日内按考生所属报名点提交成绩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办理。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考生请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按时提交成绩复核申请。
七、考后资格复核
全省考生资格审核实行考前个人填写、单位初审和考后考试机构资格复核的程序。为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复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在考试成绩公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60%的预合格标准,接收全科达到预合格分数线考生的材料并复核。请报名点选择“广州市”的全科成绩达到预合格分数线的人员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考后提交复核材料和通知要求,按时提交复核材料(资格复核提交材料目录及要求见附件4)。
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按照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文件要求,凡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限提交复核材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复核未通过的人员不予核发证书。
八、证书领取
“广州市”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领取证书(代领的须凭代领人及合格证书持有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具体请留意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的“领证通知”栏目。
原标题: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18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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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8年3月27日
(责任编辑:dly4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