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6 11:32:27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儿童社会工作一般可分为微观、中观和宏观3个层面。微观儿童社会工作即指根据儿童个体本身的需要而开展的个案辅导工作;中观层面即指以满足儿童需要为中心,针对儿童家庭,或有相同问题同伴开展的小组工作;宏观层面即指以满足儿童需要为中心,针对社会组织和社区的社会工作,或针对政策改变开展的调查研究、宣传倡导等社会工作。
(三)儿童社会工作的类型
儿童社会工作的目的是保障儿童得到适当的养育、照料和教育,并保护他们免遭伤害,安全成长。因此,儿童社会工作可以分为以下4大类型:
1.支持性儿童福利服务
这类服务的对象是全体儿童及其家庭,尤其是家庭监护状况良好的家庭。其内容主要包括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的个别化咨询辅导,为儿童提供休闲娱乐服务,为准妈妈提供咨询以及协助办理新生儿户籍登记服务。这类服务的目的是支持父母履行教养职责,以满足儿童成长的需要。
2.补充性儿童福利服务
这类服务的对象是父母亲职能力不足的儿童及其家庭,内容主要包括为经济困难家庭连接资源,为儿童提供经济补助;为时间和精力不足的父母提供托育服务;为新生儿及其父母提供健康育儿资讯和技能培训服务。这类服务的目的是通过弥补父母亲职能力的不足,改善父母的亲职状况,以满足儿童成长的需要。
3.替代性儿童福利服务
这类服务的对象是亲职不当和亲职缺失的儿童,内容主要包括家庭收养、家庭寄养和机构养育或教养。这类服务的目的是通过替代儿童的父母履行亲职职责,使儿童回归家庭环境,健康成长。
4.儿童保护服务
这类服务的对象是遭受到人为伤害,包括虐待、忽视、剥削和暴力伤害的儿童及其家庭,内容主要包括伤害预防和伤害应对服务。伤害预防服务是通过对有伤害风险儿童及其家庭的介入,逐步减少直至消除风险的过程,包含的服务可以是支持性的也可以是补充性的。伤害的应对服务通常是指儿童伤害发生后,为受到伤害的儿童提供家庭外安置服务的过程,多数时候是替代性服务。
六、儿童社会工作的特点:
(一)明确了儿童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
依据定义,儿童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是儿童权利的保护和实现。它意味着儿童社会工作者在开展实务的过程中,需要将儿童权利与一般性社会工作价值理念进行有机结合,一切都需要以儿童为中心,以满足儿童需要,促进儿童权利的实现为最高指导原则。
换句话说,儿童社会工作要以保障儿童的基本生存和发展,保障所有儿童获得公平服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保障儿童参与社会等为专业服务活动的基本原则。
(二)界定了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范围
依据定义,儿童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体系由儿童发展的理论知识和社会工作的专业实务理论知识两大部分组成。
儿童发展理论帮助社会工作者解决“为什么要服务”的问题,社会工作实务理论帮助解决“怎样服务”的问题;两者相辅相成,共同为社会工作者的实务能力提供基础和保障。
(三)聚焦亲职能力建设,突出家庭监护服务
儿童从出生到年满18周岁,其家庭是满足其成长、受照顾和受教育等需要的第一环境,父母是儿童养育、照顾和教育的第一人,父母的监护能力成为儿童健康成长的最基本保障。因此,儿童社会工作者需要以满足儿童成长需要为核心,将儿童的家庭置于实务的中心,针对不同的情形,为儿童提供家庭支持、补充和替代服务来保障和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
(四)兼顾了专业理想和本土化实务路径之间的平衡
儿童社会工作的实务需要结合所在社会的环境资源。儿童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理论知识和方法技巧是跨越时空界限的专业要素,它们为全世界的儿童社会工作者提供了一个共同的理想目标—促进儿童权利的实现。但是儿童社会工作实务不能超越所在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客观条件,
脱离实际开展工作,那样将很难保障良好的服务效果。因此,儿童社会工作实务需要在坚持专业理想的前提下走本土化道路,即一方面尊重我国社会的客观环境条件,另一方面要努力实现专业理想,促进环境向有利于儿童权利实现的方向改善。
七、儿童社会工作实务的原则:
(一)儿童中心的原则
(二)服务个别化原则
(三)儿童发展的原则
(四)儿童参与的原则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