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9 09:06:15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3.正常家庭生活的需要
家庭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也是人们得到生命滋养的源泉。父母慈爱、子女孝顺、夫妻恩爱、兄弟和睦的家庭生活对于每个人而言都十分珍贵、十分渴望,矫正服务对象也不例外。有的服务对象可能就是因为其原生家庭缺乏爱和关怀,才导致人格缺陷从而犯罪;有的正常的家庭生活因为其成员的违法犯罪而陷入骨肉分离、支离破碎的境地。因此,矫正社会工作者要鼓励和协助服务对象构建和恢复正常的家庭生活。
4.再社会化的服务需要
矫正社会工作的又一目标是通过矫正计划措施的实施,促进服务对象恢复和重建其严重缺失的社会功能,成为社会正常的成员。社会工作者要在专业价值观指引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为罪犯(或具有犯罪危险的人员)及其家人,在审判、监禁、社区矫正、刑释或强制戒毒期间,
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服务,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
(二)服务对象的问题
1 . 加害社会与加害他人的行为使其较难取得社会公众的同情;
2.社会功能缺失的严重程度增加其功能恢复与重建的难度;
3.受刑者的身份使其处于社会资源网络的边缘地位。
四、矫正社会工作的起源与发展:
(一)服务对象的需要
1.基本生存条件的保障需要
服务对象面临困难重重的生活压力,因此,为其提供基本生存条件,既是基本人权的体现,也是对其实施矫正计划措施的前提。基本生存条件包括: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经济收入或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住房条件,维持身体健康的卫生医疗待遇等。
2.教育、就业权益的保障需要
矫正社会工作的目标是帮助服务对象能够通过自身能力来维持其基本生存条件。故此,教育、就业权益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社会工作者要通过帮助服务对象接受较好的教育来实现其有效就业,同时帮助其实现自新、自强、自立的目标。
3.正常家庭生活的需要
家庭是人们生活的基本场所,也是人们得到生命滋养的源泉。父母慈爱、子女孝顺、夫妻恩爱、兄弟和睦的家庭生活对于每个人而言都十分珍贵、十分渴望,矫正服务对象也不例外。有的服务对象可能就是因为其原生家庭缺乏爱和关怀,才导致人格缺陷从而犯罪;有的正常的家庭生活因为其成员的违法犯罪而陷入骨肉分离、支离破碎的境地。因此,矫正社会工作者要鼓励和协助服务对象构建和恢复正常的家庭生活。
4.再社会化的服务需要
矫正社会工作的又一目标是通过矫正计划措施的实施,促进服务对象恢复和重建其严重缺失的社会功能,成为社会正常的成员。社会工作者要在专业价值观指引下,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为罪犯(或具有犯罪危险的人员)及其家人,在审判、监禁、社区矫正、刑释或强制戒毒期间,
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纠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会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服务,使罪犯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
(二)服务对象的问题
1 . 加害社会与加害他人的行为使其较难取得社会公众的同情;
2.社会功能缺失的严重程度增加其功能恢复与重建的难度;
3.受刑者的身份使其处于社会资源网络的边缘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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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