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4 15:43:38来源:社工中国
明确服务对象和覆盖范围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对象主要有: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特困人员、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留守和困境儿童、留守老人在内的民政重点服务对象,以及贫困户、涉法青少年和其他需要提供服务的人群。
明确工作职责
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聚焦民政主责主业,运用社会工作的专业方法和技巧,综合评估个人、家庭的问题、需求和能力,协助落实国家福利保障政策,开展心理疏导、人文关怀、能力提升、生计发展、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完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激活社区公共活动空间,提高社区自治水平。
整合服务场地
按照“落在镇街、深入村居、问题导向、方便群众”的选址标准,依托现有服务设施,如文化站、工疗站、亲青家园、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党员活动中心、星光老年之家等公共场地和服务资源,提供与服务相适应的办公和服务场地,配备必要的服务设施。办公场地主要用于社工日常办公、例会、文书记录、档案存放、接受督导培训等,并在显著位置悬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牌子。
带动志愿服务
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常态化服务机制,推动“专业社工、全民义工”深入开展。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应培育发展立足社区、服务群众的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组织,按照《志愿服务条例》规范志愿者招募、注册、培训及使用的长效机制,规范志愿服务记录证明,5年期间每个站点至少培育100名能持续提供服务的志愿者。
落实管理责任
经乡镇(街道)党委研究批准,由社会事务办主任兼任社会工作服务站站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站长在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社工中选拔任用,协助站长负责日常和专业服务管理工作。
加强监督评估
省厅统一组建项目办公室、地市督导中心,构建“省项目办-地市督导中心-社会工作服务站”三级网络,确保社工招聘、站点选定、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和业务能力提升等工作的有序推进;组建由社会工作、财务和法律专家组成的监测评估小组,采用定期与不定期、定点与不定点相结合的监测评估方式,将监测评估贯穿项目实施的全过程,重点对服务过程、服务质量、服务成效等方面进行监测评估和考核,促进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
省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业督导,建立督导团队,为社工提供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实务指导、能力提升、政策解读等服务,发挥社会工作的专业作用。同时加强社工站自身督导培养,逐步实现从外部督导向内部督导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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