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11 13:37:16来源:社工中国
海南:设立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奖
海南省委、省政府于2015年2月设立海南省优秀社会工作人才奖,授予为海南社会工作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
评选对象不受年龄、学历、身份、户籍、国籍等限制,但必须在海南省工作或柔性引进受聘满2 年,且评奖当年仍在岗工作,并具备扎实的社会工作理论和实践基础、在拓展社会工作服务领域,开发、培养、选拔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教育与研究人才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等条件。
评选周期为每 2 年评选一次,每次奖励原则上不超过 10 人,不重复奖励 。获奖者每人获得荣誉证书,奖励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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