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8-30 19:54:43来源:江苏省民政厅
(三)上传补充材料。对考后审查结果有疑问的考生,资格审查部门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内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四)审查结果公示。省民政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共同对审查结果进行会商后,由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将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违反承诺,在考试报名时存在提供虚假信息、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行为,经查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做出处理。
八、证书发放
符合发证资格人员名单公示期满15个工作日之后,可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下载打印本人《成绩合格证明》,同时按照属地原则选择从本考区领取纸质证书的方式。《成绩合格证明》在我省范围内与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费事宜
(一)参照原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为: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十、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十一、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请将值班电话提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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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民政厅
2019年8月29日
原标题:关于2019年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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