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17 09:33:46来源:建瓯市人民政府
三、认真落实保障措施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为各行业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一是认真开展专题培训。今年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委人才办、民政局、团市委牵头组织社会工作人才专题培训和考前辅导,提升社会工作人才服务能力。二是切实落实经费保障。根据《中共南平市委办公室南平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委办〔2012〕93号)规定,对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单位要予以报销教材费、考试报名费及参加考试的差旅费。三是积极落实政策待遇。应根据工作需要,在民政、公安、司法、信访、教育、卫健、工青妇、残联等系统事业单位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已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的单位,应将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在编人员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并落实相应薪酬待遇;在城乡社区服务的人员(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党群工作者等)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愿意到社区工作的,优先予以聘用或直接考核录用,并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等级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薪酬补贴。在招聘社区工作者考试时,对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予以加分(根据职称级别予以加3-5分,具体分值在招考时明确)。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其他劳务派遣人员、社会组织等有关人员,所在单位应按其职业资格,参照社区工作者享受职称补贴等相关待遇。
四、其他事项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网络报名时间预计在3月下旬,届时报考人员登录福建人事考试网(网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具体事项和时间请关注福建人事考试网首页的“近期报名安排”栏目。预计考试时间6月上旬左右,各有关单位应于4月9日前将本单位已报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名单报至市民政局社区办(联系电话:,邮箱:)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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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建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共青团建瓯市委员会
建瓯市民政局
2020年3月12日
原标题:中共建瓯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瓯市民政局 共青团建瓯市委员会关于鼓励社会各类人才参加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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