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08 16:33:14来源:奉化区人民政府?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宁波市中长期人才发展纲要年)》(甬党〔2010〕16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14〕102号)和《关于做好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奉民发〔2020〕41号)精神,落实年度“平安考核”“人才考核”相关任务,大力推动我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现就做好202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1.试点学校(名单见附件5)中符合报考条件的全体教职员工,优先安排从事教育辅导、就业指导、社会工作研究与教学的人员,以及参与各领域服务的志愿者。
2.非试点学校中积极要求报考的德育干部、各类志愿者等人员。
二、组织实施
本次报名组织工作由区教育局人才工作科和首批试点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各试点学校负责本校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和报名汇总工作。考试报名、考试用书、参加考试等费用由考生所在学校按照教师专业发展学分培训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和省人力社保厅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浙民慈〔2019〕125号)精神,支持各学校结合实际,通过补贴、一次性奖励等措施,鼓励引导学校中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报考,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
三、考务安排
1.报名方式:全国社会工作者考试报名一般安排在3月下旬-4月上旬(今年因疫情影响略有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可采用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2.考试时间:原定6月20日-21日(因疫情影响略有延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试地点: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考点原则上设在宁波市区,高级社会工作师考点设在杭州市。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4.考后审查:浙江省实行考后资格审查,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需参加网上资格审查,审查通过后可获得相应证书。
四、其他事项
1.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持证人数是浙江省“平安考核”“人才考核”的重要内容,应报考人数和应通过人数两项指标完成情况将列入今年对区县(市)平安和人才工作目标考核。根据考核任务,区教育局2020年在城区小学先行试点,各校报考考核指标数见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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