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5 10:41:22来源: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
十、考试大纲与培训事项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关注中国社会出版社微信公众号 “社工图书专营店”。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三)考前培训:省民政干部学校拟组织辅导培训,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人:孙萌,联系电话:(,邮箱:。
十一、疫情防控
我省将在近期出台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生近期关注省级及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业务主管部门及省直报名点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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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7月31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hrss.zhenjiang.gov.cn/xwzx/ks/zyjsks/202008/t20200802_2214145.htm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