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05 16:20:02来源: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场人工核查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适用于:2002年以前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学位或军队院校毕业的考生)1份,提供专科、本科、研究生等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任何一个学历(学位)即可;
3.高中或中专学历报考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提供高中或中专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人工核查时间:8月6日—17日。
现场人工核查地址: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拉萨市八一北路,西藏人力资源市场综合服务楼4楼406办公室)。
网上缴费时间:8月6日—18日。
网上缴费方式:支付宝。
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收费标准
根据《关于调整及新增全区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0〕298号),助理社会工作师和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为85元/科,高级社会工作师收费标准为220元/科。
(五)准考证打印
请已缴费的考生,于10月27日—30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告知承诺制有关事项说明
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我们将按照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相关要求,严格核查报名材料,加强对虚假承诺的惩戒,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
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需承诺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对报考人员将实施全程社会监督和加强全面管理。
若一经发现报考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对虚假承诺的处理:
(一)给予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且不退还已缴费用。
(二)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并视情况向社会公布。
(三)报考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请考生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操作造成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后果自负。
(二)应试时,携带的文具仅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作答时,按照作答要求进行作答。
(三)届时成绩在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请拟合格考生(所有科目均合格)在成绩公布后20日内根据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新浪官方微博(新浪微博昵称: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关于考后资格复核的通知要求,做好考后资格复核工作。逾期未提交材料的,一律视为资格复核不通过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及资格证书发放,请高度重视。
(四)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为杜绝考场抄袭等作弊行为,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答案等进行比对分析监测,无论抄袭、被抄袭或试卷答案雷同,均取消考试成绩。
(五)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详见民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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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0年8月5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西藏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hrss.xizang.gov.cn/sy/tz/202008/t20200805_114927.html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