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10 09:01:07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考试大纲与考试用书
1.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9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编:100032
电话:
2.高级社会工作师
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八、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在考前14天开始申领甘肃健康出行码“绿码”,关注“健康码”状态,每天进行体温检测打卡。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二)考生通过体温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检测。考生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场。
(三)持“甘肃健康出行码”非绿码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照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要求,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要求的可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四)考生在参加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及时向考务工作人员报告。经现场医疗卫生专业人员评估后,综合研判具备参加考试条件的,由专人负责带至临时隔离考场参加考试;不具备相关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相关要求采取防控措施。
(五)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低风险地区的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就座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佩戴;备用隔离考场和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口罩。
(六)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考生严禁携带手机、智能手表、PDA、智能手环、便携式手提电脑、有通信和存储功能的其他电子设备等考试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
(二)考试开始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应试人员务必密切关注考试所在地交通、天气等各方面情况,提前熟悉考场路线和考场位置,准时参加考试。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和使用电子计算器。
(四)“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为主观题科目,用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考场。
(五)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六)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十、报名和考务咨询
(一)资格审核及政策咨询
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联系电话: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718号1009室
(二)网报技术咨询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联系电话: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甘南路418号永利大厦24楼2401室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民政厅
2020年8月7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rst.gansu.gov.cn/def/def/index_1_1329.jsp?trid=38122&rscid=1409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