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9 17:38:32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二)家庭寄养服务
1.家庭寄养的定义
家庭寄养是指经过规定的程序,将出现了家庭监护永久或者临时缺失的儿童,如不满18周岁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委托给其他家庭养育的照料模式。
2.家庭寄养服务与儿童收养服务的区别
家庭寄养服务可以分为临时寄养和永久寄养两大类。临时寄养是为被收养或者能够回归原生家庭的儿童提供的过渡性养育服务;永久寄养是为有不同程度身心障碍的儿童成年之前提供的养育服务。
儿童收养服务的跟踪支持有一定的时限性,家庭寄养的跟踪服务则以儿童离开寄养家庭为准。除去寄养转收养或者其他意外事故,一般寄养结案的时间为寄养儿童年满十八周岁之时。
(三)机构类家庭养育服务
机构类家庭养育服务是指在儿童福利院机构内,通过招募自然夫妇充当父母角色,配置三名以上儿童,入住与社会居住小区中一样的单元房,形成一个“类似”家庭的儿童照料方式。
(四)机构集体养育服务
机构集体养育服务也称为集体养育或院舍养育,它是将家庭监护缺失儿童集中安置在儿童福利机构中,由机构工作人员集体看护的一种照顾模式。
(五)贯穿四种替代育儿模式的社会工作服务辨析
社会工作者在儿童收养服务、家庭寄养服务、机构类家庭养育服务、机构集体养育服务中,承担的是儿童权利最大化的实践者角色,主要是满足儿童的具体需求,为照顾者及其所在家庭和社区提供专业服务,这被称为儿童安置服务。家庭安置永远是儿童社会工作者的最高追求。
四、儿童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与整体流程
1.社区儿童福利服务和儿童保护预防服务
社区儿童福利服务主要指聚焦儿童发展的服务和国家已有社会保障及落实国家救助、补助、津贴和临时困难救助等方面政策的服务。儿童保护预防服务是针对有儿童侵害风险家庭的预防性服务。
2.儿童保护的发现报告和伤害评估服务
儿童保护的发现报告是指将发现的儿童保护案件报告给相关部门,以便及时制止儿童侵害行为,为受害儿童开展伤害状况评估,并以此为依据完成监护处置环节的工作,对受害儿童是否需要脱离家庭环境进入国家替代照顾体系作出判断。
3.失依儿童的替代照料和康复回归服务
受害儿童会临时或者永久性地被带离原生家庭,与不满足其需要的父母分离,进人国家替代照顾服务体系。
4.“三合一”的儿童社会工作服务整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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