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1 09:30:27来源:中公社区工作者考试网
(三)农村留守妇女社会服务
农村留守妇女社会服务可划分为协助开展保健服务、心理健康服务、技能训练和创业支持服务、文化娱乐活动服务。
四、农村灾害社会工作服务
(一)农村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定义
农村灾害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服务工作中,以受灾群众、家庭和社区为服务对象,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帮助受灾对象修复受损关系、提升发展能力、增强社会功能、走出生活困境的专业服务。
(二)农村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作用
农村灾害社会工作服务在满足受灾群众需求、创新灾区社会管理、加强灾区社会建设、 促进灾区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得到了初步显现。
(三)农村灾害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
1.因灾致残人群社区康复服务
社会工作者帮助这一群体重构社会支持网络,建构社区康复体系,推动其实现生理康复、心理康复、职业康复与社会康复。
2.临时安置点和新建社区服务
社会工作者引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有序开展服务,推动建立临时安置点和新建社区服务组织网络,促进受灾群众适应临时安置点和新建社区的生活,参与受灾地区社区规划与社会重建,推动健全社区服务机制、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完善社区服务功能。
3.协助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服务
社会工作者以社区、学校等为单位,开展灾害模拟体验与救灾演练,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公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4.灾后心理社会援助服务
社会工作者帮助受灾群众舒缓悲伤、化解焦虑、稳定情绪,修复灾害创伤,重建社会关系,恢复发展生计,提升自助自救与互帮互助能力。
5.灾区儿童抗逆成长关爱服务
社会工作者帮助受灾儿童、青少年消除恐惧心理和灾害阴影,使其恢复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促进儿童权益保护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6.灾区老年群体社会照顾服务
社会工作者建构物质保障与服务保障、精神慰藉与生活照料相结合的老年人服务机制,积极帮助受灾老年人重建社会照顾体系。
本考点为新增内容,故在此不做命题规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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