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4 09:38:26来源: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
2.《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8〕2号)第十二条: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热爱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在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后,从事社会工作满5年,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
五、报名安排
报考考试名称 | 2021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 |
网上提交信息时间 | 2021年8月5日9时-2021年8月17日18时 |
资格审核时间 | 2021年8月5日9时-2021年8月18日18时(仅工作日、上班时间进行审核) |
网上缴费时间 | 2021年8月5日9时-2021年8月19日24时 |
缴费形式 | 网上缴费 |
准考证打印时间 | 2021年10月12日9时-2021年10月15日24时 |
考试时间 | 2021年10月16、17日 |
六、三区三州考生确认认定工作
为进一步加大对“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力度,做好人才人事扶贫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合格标准。报考考生工作单位在海北州、黄南州、海南州、玉树州、果洛州、海西州的,属于“三区三州”考生(具体以确认认定结果为准)。考试结束后一周内,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2021年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三区三州考生确认认定工作。请符合三区三州条件的考生务必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到网站上按要求进行确认。确认工作结束后,名单将择期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示。逾期未确认或公示期没有提出增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七、相关说明
1.助理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初级)”(客观题)2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客观题)、“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客观题)和“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主观题)3个科目,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职业水平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为“社会工作实务(高级)”(主观题)1个科目,应试人员通过该应试科目可取得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关于考后复核:成绩公布及合格标准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上公布,待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我中心连同有关行业部门、协会学会等单位将对本年度成绩合格且可以领取证书人员进行考后报名资格的复核工作,请及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按时进行复核。
八、咨询电话
资格审核电话:
青海省民政厅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处 0971-4399335(仅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0971-8258589(仅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接听)
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
2021年8月3日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式样)
附件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单独划定护士等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
原标题:关于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 水平考试报名安排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108034429.shtml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