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05 14:30:35来源:江苏民政
九、证书发放
(一)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二)考生在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后,按照《江苏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要求,在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http://shgz.mca.gov.cn)进行登记。
十、收费事宜
(一)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试行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函》(苏价费函〔2010〕51号)精神,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收费标准为:客观题按每人每科62元标准、主观题按每人每科68元标准、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省级机关管理干部学院领取,地址:南京市湖北路42号,联系电话:(025)83226499。
十一、考试大纲与培训事项
(一)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20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2018年修订版)》为准。关于考试用书事宜,请关注中国社会出版社微信公众号 “社工图书专营店”。
(二)高级社会工作师考试大纲以《社会工作实务(高级)考试大纲》为准,见民政部网站。
(三)考前培训:省民政干部学校拟组织辅导培训,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人:孙萌,联系电话:(025)83221879,邮箱:mzgxrjk@163.com。
十二、疫情防控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按照要求操作。
十三、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业务主管部门及省直报名点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1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工作计划》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对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咨询服务电话
一、考务技术咨询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025-83151200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人事考试办公室:0516-12333,80800320
常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9-86617131
苏州市人事考试院:0512-65301425
南通市人事考试中心:0513-59000252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人事考试中心:0517-89330169
盐城市人事考试中心:0515-86668515
扬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14-80829370
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中心:0511-84432609,84425552
泰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0523-86888539,86896181
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二、考后资格审查陈述申辩咨询电话
南京市专技处:025-68788058,2809737745@qq.com
无锡市人事考试中心:0510-85740575
徐州市专技处:0516-85798231、85768098,xzszcb@126.com
常州市专技处:0519-85681918,czrsks@163.com
苏州市专技处:0512-69820597
南通市专技处:0513-59000149
连云港市人事考试中心:0518-85826670、85811913
淮安市专技处:0517-83671113
盐城市专技处:0515-68010738
扬州市专技处:0514-80978112
镇江市专技处:0511-85340321
泰州市专技处:0523-86606582、86606581
宿迁市专技处:0527-84359049
原标题:江苏2021年度社工考试报名时间确定!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nwePAwjLKZp9hgEw3sZKg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