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0-15 09:31:37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一)报警求助
对正在发生的儿童暴力事件,社会工作者及相关干预者应该立即报警,防止事态升级,可在受害人及其家属同意的情况下陪伴其接受警察的问询。
(二)伤情处理
在警察没有到达现场的情况下,社会工作者及相关干预者应该根据现场情况,平息受害人情绪,尽量将加害人与受害人分开,并及时处理伤情,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急救、拨打“120”
或护送伤者至医疗机构,同时协助受害儿童及其(未施暴)照料者到相关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固定证据。
社会工作者及相关干预者需要掌握一些常规的基础医疗知识,如简易包扎、骨折处理等有利于伤情处理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三)紧急庇护
针对情节比较严重的家庭暴力,有必要将受害儿童紧急转介到相应场所进行庇护。各市(区、县)所设立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所或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往往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仅能保证受害儿童的安全,还能免费提供一定期限的住所和生活照顾。
(四)协助申请(紧急)人身安全保护裁定
人身保护令制度是专门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的民事法律救济途径,也相当于在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筑起了一道“隔离墙”。它能在很大程度上预防家庭暴力的再次发生,可以降低发生时的严重性和发生率。
(五)紧急事件干预特别注意事项
1.排除现场的危险因素
进人现场后,应特别留意和关注加害人,尽量让其放下手中凶器。如果情况危急,需要由公安人员制伏加害人并夺走其凶器。社会工作者采取以上措施时,必须首先确保自身以及相关当事人的安全。之后,一方面平息加害人情绪。对情绪激动的加害人,应该考虑先平息其情绪,可将加害人与受害人分开,让加害人慢慢诉说缘由。另一方面,排除现场凶器。在家庭暴力的案件中,有意识地拿走可以成为凶器的物件,如锄头、铁棒、酒瓶、擀面杖、剪刀、水果刀等。
2.协助将儿童转移到安全的临时住所
在有紧急人身暴力危险的情形下,应考虑先将儿童转移到其他安全的住所(如邻居家、社区委员会、村委会或者亲属住处)。如有必要,协助联络和安置到救助机构等。
(责任编辑:张宁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