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5 15:28:50来源: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是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社会工作者职业地位、保障服务对象权益具有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根据《浙江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将组织开展全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登记对象为具有浙江省户籍或在浙江省工作,并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持证人不是在浙江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须先联系浙江省社会工作师协会,完成资料核对入库后方可参加登记。
二、登记时间
全省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工作从2019年11月8日开始,到2020年1月18日结束,完成历年持证人员证书登记工作。
三、登记方式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采取网上登记方式。持证人可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登记。持证人也可通过移动端“浙里办”APP,搜索“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选择“浙江省民政厅”的在线办理入口进行登记。
四、注意事项
1.持证人进入“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报页面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后,按照单位属地优先原则选择登记管理机构,并上传有关材料后提交登记申请。目前无工作单位的持证人员,按户籍、居住地(有效居住证)顺序依次选择登记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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