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5 15:28:50来源:浙江省政务服务网
2、工作人员应及时登录系统进行审核。工作人员可通过http://59.202.38. 174/SocialWorker/Man age/Login. xhtml或登录浙江省社会工作者登记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工作人员进入“事项审核”“事项证书申请审核”页面后,选择待审核记录,先受理再审核。受理成功后系统将开始服务办理计时,须在0.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人员通过查看持证人提交的资格证书与基本信息,对符合登记要求的申请点击“通过”按钮;登记管理机构选择不正确、不符合登记条件或资料不全的,在“操作备注”中写明审核不通过意见,点击审核“不通过”按钮。
3、登记管理机构需要重新选择的,申请驳回后持证人应选择正确的登记机构,重新提交登记申请。
4、资料需要补全的,申请驳回后持证人根据要求补齐材料重新提交申请。
五、职责分工
各级民政部门为本级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服务的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核。
1、省民政厅委托省社会工作师协会开展在杭的省直和部属单位持证人员的登记受理、审核;
2、各设区市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市直和当地省部属单位持证人员的登记受理、审核;
3、各县(市、区)民政局或其委托的机构负责当地持证人员的登记受理、审核( 含在当地的省部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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