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4 17:01:37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一、参保人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该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和政府补贴相结合。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2014年2月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作出了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内容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内
容规定如下:
1.构成模式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采取的也是统筹账户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其中,统筹账户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全部来源于政府财政。个人账户则由个人缴费、地方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的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及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对参保人的缴费资助共同构成。
2.个人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3.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人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当地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4.政府补贴
(1)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2)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对选择最低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适当增加补贴金额;对选择500元及以上档次标准缴费的,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具体标准和办法由省(区、市)人民政府确定。对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地方人民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三、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和标准
《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对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条件和标准规定如下:
1基本条件
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条件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2,其他条件
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前者于2009年开始试点实施,后者于2011年开始试点实施),在2014年2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施时尚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待60岁时即可领取待遇。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
3,养老金标准
(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支付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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