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0 09:40:54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二、法律援助的申请和审查程序
申请、审查、提供法律援助
(一)申请
两种不同申请事项有两种不同的申请方式:
1、第一种事项-----即行政、民事案件代理申请法律援助,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
(1)请求国家赔偿的
-----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3)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4)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5)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第二种事项------即委托刑事辩护或诉讼代理申请法律援助的,
(1)一般情况
-----应当向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请
------由看守所在24小时内转交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所需提交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协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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