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25 15:22:54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7 过程
7.1 接案
7.1.1在接案阶段应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了解服务对象的来源和接受服务的意愿;
——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澄清其期望;
——介绍机构的职责和服务范围;
——介绍社会工作者的职责和服务方式;
——初步探索服务对象的困境和需要;
——初步收集与服务对象有关的信息;
——与服务对象建立专业关系;
——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及社会工作者自身的能力,做出接案与否的决定或转介的安排;
——填写《个案工作接案记录表》,参见附录A。
7.1.2 在接案阶段应注意:
——判断服务对象状况的紧急程度;
——避免将服务对象标签化;
——关注服务对象的资源与优势。
7.2 预估
7.2.1在预估阶段应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收集服务对象个人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等方面的资料;
——收集服务对象社会环境的微观、中观、宏观系统等资料,主要是家庭及社区信息;
——收集服务对象对自己及处境的感受、观念和期待;
——以需求为导向,与服务对象讨论其需要、困境或问题;
——以资源为导向,识别服务对象及其所处环境中的资源、优势与障碍;
——以服务为导向,与服务对象讨论选择适当的服务目标与服务内容;
——填写《个案工作预估表》,参见附录B。
7.2.2在预估阶段应注意:
——在界定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的同时评估服务对象个人及环境中的资源与优势;
——动态和持续地评估服务对象的需要、问题及资源;
——重视服务对象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参与。
7.3 计划
7.3.1在计划阶段应完成的主要工作包括:
——制定服务的目的与目标;
——选择介入的服务模式;
——制定具体的介入策略、行动步骤和进度安排;
——明确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各自的任务并签订《个案工作服务协议》,参见附录 C;
——确定服务评估方法;
——填写《个案工作计划表》,参见附录 D。
7.3.2在计划阶段应注意:
——服务对象参与,尊重服务对象意愿;
——服务对象需要、服务目标、介入模式及行动策略相互契合;
——服务计划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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