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5 09:42:27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
许可查验制度
3.毒品查缉
公安;民航、铁路、交通部门;海关;邮政企业;娱乐场所;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
四、吸毒成瘾认定及其检测程序规定:
1.吸毒成瘾认定
吸毒成瘾,是指吸毒人员因反复使用毒品而导致的慢性复发性脑病,表现为不顾不良后果、强迫性寻求及使用毒品的行为,同时伴有不同程度的个人健康及社会功能损害。
公安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戒毒医疗机构检测认定
吸毒成瘾人员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血液成分、行为、吸毒史
成瘾严重三种情形:复吸、注射或多次使用两种以上、吸后极端行为
2.吸毒检测程序规定
(1)吸毒检测---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涉嫌吸毒的人员进行生物医学测试,为公安机关认定吸毒行为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
(2)样本采集
(3)现场检测
(4)实验室检测
(5)实验室复检
五、戒毒措施:
1.社区戒毒
公安机关----主管机关
乡镇、街道、基层组织----直接负责
公安、司法行政、卫生、民政----协助指导
劳动行政部门----就业援助
期限:三年
2.自愿戒毒和戒毒治疗:
戒毒治疗机构
设置程序:省级卫生部门批准/同级公安机关备案
要求:
遵守卫生部规范,接受其监督
不营利,不做广告
执行省收费标准,可进行人身检查和约束措施
发现治疗人员吸毒有报告的义务
3.强制隔离戒毒:
(1)对象----以下吸毒成瘾人员
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社区戒毒期间,注射毒品
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
经社区戒毒、强制戒毒后再次吸食毒品
(2)不适合强制戒毒对象
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
(责任编辑:h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