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8 09:48:01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三、工伤保险的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以往的考试情况,对重点的内容总结如下:
表4-1-7工伤保险的规定
工伤的规定 | 类型 | 内容 |
---|---|---|
工伤的认定 | 认定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视同工伤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
不认定工伤 | 故意犯罪的;醉酒或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 | |
劳动能力鉴定 | 界定 |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1级,最轻的为10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
程序 | 提出申请→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鉴定结论 | |
期限 |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
四、劳动争议的处理
(一)人民调解的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重点内容如下:
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规定,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收到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规定,达成调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调解协议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二)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重点内容如下:
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选择或者接受人民调解员;接受调解、拒绝调解或者要求终止调解;要求调解公开进行或者不公开进行;自主表达意愿、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在人民调解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如实陈述纠纷事实;遵守调解现场秩序,尊重人民调解员;尊重对方当事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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