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8-24 16:55:55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一、参保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对参保人的规定如下:
1·基本特征
参保人只有履行了参保和缴费的义务,才能享受领取待遇的权利。
2,义务参保人和自愿参保人
(1)义务参保人:所有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职工及其用人单位都是义务参保人,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自愿参保人:无雇主的个体工商户、末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则是自愿参保人,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3·户籍和国籍
(1)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2)征收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足额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险费,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社会保险制度。
(3)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容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如下:
1,制度模式
我国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
2.构成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费、个人缴费及政府补助等构成。其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3缴费比例
(1)根据199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企业缴1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0%;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8%的缴费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2)就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而言,根据国务院2005年颁布的《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城镇个体工商户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人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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