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23 09:14:21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2.收养登记的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三)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力
?1、收养的拟制效力
?2、收养的解消效力
二、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和程序
(一)行政程序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和程序
1.条件: ①当事人同意
②就财产关系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2.程序: 申请-----审查-----登记
(二)诉讼程序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和程序
?1.解除的条件:
?(1)收养人侵害被收养人合法权益。
?(2)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
?2.解除的程序:
?诉讼程序:调解----判决
三、解除收养的法律后果
(一)收养解除的直接后果---人身关系
(1)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即拟制直系血亲和拟制旁系血亲关系消除。
(2)未成年养子女和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即自然直系血亲和自然旁系血亲自行恢复。
(3)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恢复。
(二)收养解除的间接后果---财产关系
?(1)经过一方扶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2)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付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3)生父母补偿养父母收养期间对养子女的支出
更多社会工作师考试情况请查看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信息网,你也可以查看更多社会工作师备考资料和社会工作师考试题库 温馨提示:加社会工作师考试交流群 433489322或者关注微信“sqgzzks"可以和更多考友交流、获取更多备考资料、免费视频课等资料哦~
相关推荐:
(责任编辑:dly44891)
112课时直播+133课时视频 ¥ 1590-2890
48课时直播+101课时视频 ¥ 1290-2390
168课时直播+132课时视频 ¥ 2480-3980
52课时直播+42课时视频 ¥ 1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