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8 15:48:51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自我披露
指工作者选择性地向案主披露自己的亲身经验、处事方法和态度等,从而使案主能够借鉴他人的经验作为处理自己问题的参考。
忠告
指工作者向案主指出案主行为的危害性或案主必须采取的行动。
对质
工作者发觉案主的行为、经验、情感等有不一致的情况时直接发问或提出异议的技术。应建立在信任关系的基础上,同时需营造接纳、尊重、客观评价、真诚的情感环境。
二、记录[了解]
根据服务开展的过程对服务中所发生的事件进行科学、系统地记录和存档的过程。
(一)个案记录的方式
文字记录——事后整理
录音——征得同意
录像——征得同意
(二)个案记录的要求
1.基本格式要求
个案基本情况、面临的主要问题、背景和经历、
能力和资源、个案的诊断
2.现在与过去
如何呈现服务对象现在遇到的问题
与过去的经历的关系
3.实事与推断
个案记录在呈现推断的时候需要有事实的描述,并且事实描述需要放在推断之前。这样,社会工作者的推断才能有实事作为基础。
(三)个案记录的作用
1.跟进服务
2.社会工作者评估
3.转介依据
4.机构评估依据
5.未来研究的参考
三、收集资料[了解]
(一)会谈的运用
自我陈述:充分展现服务对象的感受和经验
对答方式:保证信息的完整性
(责任编辑:dly448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