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2-12 14:40:23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二)信访事项的受理
一般期限---15日
1.告知信访人正当程序
(不属于信访范围)
2.转送有权处理机关,重大紧急的报本级政府
(受理范围内)
3.转送有权处理机关,抄送下级信访机构
(下级管辖事项)
4.转送信访事项,要求结果反馈。
(已转送事项)
(三)信访事项的办理
1.信访事项办理的职业守则
2.回避制度
3.办理程序---听取陈述/核实情况/听证
4.处理、答复
5.期限---办理期限:60日,可适当延长30日
复查期限:申请30日/复查30日
复核期限:申请30日/复核30日
(四)信访事项的督办
1.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改进意见(30日内反馈)
2.建议对失职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行政处分
(推诿、拖延)
3.定期提交信访情况分析报告
(向本级政府)
四、信访的法律责任
导致信访事项发生的人行政处分/刑事责任
信访机构及工作人员责令改正/行政处分
负有受理信访事项职责的
行政机关责令改正/行政处分
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
行政机关责令改正/行政处分
信访人治安处罚/刑事责任
未来信访工作的总体思路:
畅通信访渠道
创新机制
强化工作责任
切实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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