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6-06 16:57:09来源:中公社会工作师考试网
(二)效力
1、有效条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嘱符合法定形式
5)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法定继承人必要的继承份额
2、无效的条件:1)无遗嘱能力的人所立遗嘱(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
2)受胁迫、受欺诈所立的遗嘱
3)伪造的遗嘱
4)被篡改的遗嘱
5)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对应当保留
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6)遗嘱人处分不属于自己财产的部分内容无效。
(四)遗嘱的变更、撤销和执行
撤销:1)用一定的方式声明撤销原遗嘱
2)以立新遗嘱的方式使原遗嘱丧失法律效力
五、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规定
(一)遗赠:以遗嘱的方式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法定继承人外的公民
条件:1)遗赠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赠必须是遗赠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赠的内容必须合法
4)遗赠人不能侵犯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合法权益
5)受遗赠人后于遗赠人死亡
(二)遗赠扶养协议
效力:1)具有最优先适用的法律效力(法律效益优先于遗嘱)
2)内部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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